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软件产业实施意见

优惠政策 |2024-01-10

上海市普陀区为深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在线新经济发展,根据《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等文件精神,推出《普科合规范〔2021〕3号》实施意见,旨在加快产业链聚集,支持智能软件产业领域重大项目,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集群发展。


该意见明确了扶持对象和范围,主要针对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普陀,信用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和机构,特别是与智能软件产业相关的项目。扶持方向集中在自动化、数字化等领域,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鼓励企业进行技术研发、系统集成等,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


扶持方式多样,包括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对新引进或设立的企业给予开办费资助;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对租赁自用面积的企业给予房租补贴;支持自主研发转化,对符合产业导向的技术研发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支持企业能力提升,对获得相关资质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等。


此外,意见还鼓励重大技术突破,支持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业机构建设和科技载体建设,成果体验展示,产业氛围营造等。对于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


在使用管理方面,由区科委负责实施流程和细则的制定,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中心提供服务,区财政局负责预算和资金拨付,并实行绩效评估管理。


附则中规定,扶持对象享受的扶持资金总和以其政策扶持期内实现的区域贡献为限。同时,实行产业专项资金全过程信用管理,对失信行为的企业或机构将取消资格并追缴资金。


本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由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五部门联合发布。